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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周天子毕竟又是天下共主,所以周朝的土地制度也不能算是土地私有制。
所有土地都属于周天子,然后周天子再把土地分封给诸侯,但是这些地的所有权仍归周天子,诸侯们也只是有土地的使用权,并且拿了周天子的地,还得纳贡的,也就等于是实际交租。
诸侯以下各级士大夫乃至于自由民拥有土地,也是如此。
举例,周天子封姜子牙吕尚至齐地立国,姜子牙又把他的封地再分封给他的士大夫们,他的士大夫再把地分给自己采邑里的百姓耕种。
但这种层层分地,并不是全分掉,各级贵族都还会留下一部份田,这部份往往叫做公田,公田一般由奴隶耕种,但也会要求他分配私田耕种的自由民帮忙耕种。
公田收入,全为自有,而私田收入,只收田租。
所以周朝有了井田制,最开始是把一大块地,分成九宫格一样,周边八块地全分给百姓耕种,然后中间一块就是公田,那八块地的百姓种自己地的同时,还得免费为他们的领主耕种公田,公田所得收益皆归领主。
当然,在层层分封制度下,比如一位士大夫往往也是一位国君的封臣,所以他的地也相当于是国君分给他的私田,因此他的总收入中,还要拿出一份给上级国君。
国君也得再上缴给天了。
不过九宫格一样的井田法只是理想状态下,所以后来井田法的核心就是公田和私田,层层分授私田,然后自己保留一块公田,私田所有者,还得为领主耕种私田,这类似于一种免费的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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